第74章 我最喜欢宽宏大量的男人了
作者:江面面   咸鱼崩人设后成了顶流最新章节     
    男人一边优雅地解扣宽衣,一边迈着长腿走近余未莱,随手将脱下的西装披在她身上。
    他里面穿了一件剪裁得体的灰黑色条纹衬衣,领口开了两颗扣子,袖口也被高高挽起,露出的两截小臂精瘦且白皙。
    她双手拉住他的手腕,有点儿紧张,“你干嘛?”
    沈司珩用拇指腹蹭蹭她的下巴,勾唇笑道:“乖乖看着。”
    说完,男人俯身捡起地上的篮球,抛给余麦,“你先攻。”
    说着便往场地中间走去。
    余麦根本不想跟他“打一场”,但就是莫名的不敢拒绝,乖得一匹。
    打球,不是干架,让余未莱暗暗松了口气。
    不过,像沈司珩这样,穿着皮鞋打篮球也是挺能的了。
    余麦的球技真的一般,在比他高半头的沈司珩面前没有任何优势,根本抢不到篮板。攻守互换之后,情形也不见好转,被人家绕来绕去的一个球也进不了…
    夜风送来清新的凉气,鞋子在地上的摩擦声和篮球落地时的“啪啪”声在宁静的夜里回荡。
    余未莱百无聊赖,站得累了索性蹲在地上,撑着脑袋昏昏欲睡。
    不久,余麦累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沈司珩娴熟而优雅地运球,迈步到余麦旁边,高大的身躯单膝半蹲而下。
    “男人宣泄情绪的方式很多,哪一种都比欺负女人有本事。她是你姐姐,你应该尊重。”
    沈司珩的声音更加低沉了几分,有种不容置疑的压迫感,“我的女人,你必须尊重。”
    余麦喘着气,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男人,黑夜里他的一双眼眸比远处的夜色还要暗上几分,灯光反射在他的瞳孔上,闪着令人颤栗的寒光。
    “沈司珩,你够了没?”
    身后,女人疲软娇嗔的声音传来,那双阴鸷寒冷的黑眸瞬间柔和了许多。
    沈司珩把手里的篮球扔到余麦怀里,起身站起来,“改天继续。”
    说完便向身后的女人走去。
    余未莱已经很不耐烦了,蹲得腿都麻了,又看他跟余麦磨磨唧唧的不知在说什么,没忍住就叫了他一声。
    眼看男人很给面子的结束了那边的事儿,笑着朝她走了过来,余未莱很是欣慰。
    沈司珩接过她递过来的衣服搭在肘窝,十指相扣牵起她的手,说道,“走吧。”
    余未莱看了一眼仰面躺在地上的余麦,任由男人牵着离开了球场。
    没走多远,沈司珩半路发疯,突然欺身而上把她推靠在路灯下。
    男人一手将她的两条手臂高高举过头顶,高大的身子压得她无法动弹,俊脸瞧着她,勾唇坏笑。
    “你不乖。”
    余未莱觉得这姿势有点儿难堪,却又不敢乱动刺激他,下意识回怼,“我哪儿不乖了?”
    呸!特么得她为什么要乖?
    “下午去哪儿了?”他问。
    余未莱眨了下眼睛,“见朋友。”
    他挑眉问:“男的?”
    余未莱点头,“嗯。”
    沈司珩贴在她唇上惩罚似的轻咬一口,“背着我见别的男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嗯?”
    “你的意思,我每天见谁还要提前向你打报告?”
    余未莱莫名心虚,有意避重就轻,“做我这行每天要见得男人不计其数,你要是介意,会被气死的。”
    沈司珩扬了扬眉峰,“你还有气死我的想法呢?”
    “没有,我没想气死你。只是觉得男人都应该大度一点儿。”余未莱看着他,很心机地说了一句,“我最喜欢宽宏大量的男人了。”
    宽宏大量?
    哪个男人tmd在这种事情上能宽宏大量?
    沈司珩的脸色沉了沉,欲要说什么却扫到她白嫩手臂上那道淡淡的红印子,长长的一条,从手腕到手肘,足有食指粗细。
    心一疼,气顿时消了。
    他放开她,握着她的手臂,“怎么弄的?”
    余未莱没当回事儿,“蹭了一下。”
    沈司珩避开那条红印子轻揉她的小细胳膊,蹙眉,“疼死了。”
    余未莱指着自己胳臂上浅浅的痕迹,真谢谢他能发现,“蚊子咬都能比这深,哪里疼?”
    “我疼。”
    他把她的手臂抱入自己的胸膛,结实的肌肉下男人的心脏“砰砰”作响,“心疼死了。”
    余未莱看他一眼,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沈司珩,你真的够了。”
    “不疼?”
    “不疼。”
    “会不会留疤?”
    “……”
    “让我亲两口会不会好得快点儿?”
    “……”
    “……试试?”
    “沈、司、珩…”
    ……
    余未莱近期人气大增,受邀参加同一电台的另档娱乐性综艺节目,同时受邀的还有《追梦之声》的几位高人气嘉宾,包括唐霄。
    为了节目效果,节目组有意炒唐霄和余未莱的cp,经双方经纪公司同意,录制中制造了不少互动。
    几位嘉宾分别拿一块写字板,由主持人提问,写出答案。
    主持人问:“请写出你心中对理想型女友或男友最重要的一点儿要求。”
    几秒钟后,分别亮出答案。
    主持人一一查看调侃,重点放在了余未莱和唐霄身上。
    余未莱的写字板上只写了两个字,“话少。”
    主持人暧昧提问,“未莱把这一点儿放在了最重要的一项,之前是有被话很多的人烦过的经历吗?”
    先前对台本时,节目组提到会有类似暧昧的问题,已经有了心里准备并不难回答。
    她停了一下,举起麦克风说道:“还好。我比较喜欢安静。”
    “就是【我只想做个安静的女子】是吗?”
    余未莱惜字如金:“嗯,是。”
    主持人尬笑两声,目的性地cue唐霄,“唐霄属于话不是很多的类型吧?来看看你写了什么?聪明?”
    唐霄点头,主动解释自己的内容,“对,我喜欢聪明,那种自带灵气的女孩。”
    主持人:“你觉得台上几个女孩子谁看起来最符合你眼里的聪明,有灵气?”
    唐霄象征性的歪头看了看,目光最终落在了余未莱身上,台下的观众席顿时响起了尖叫声,他随之腼腆地一笑。
    两人之间的粉红泡泡越涌越多。
    “好啦好啦!观众朋友们不要闹啦!我何必多此一问,我们其他女孩子不要面子的喽?”
    唐霄赶紧补充一句,“大家都很聪明,都很有灵气。”
    逢场作戏,哗众取宠,是作为艺人必须要做的事情,即使无聊透顶还是要面带微笑的配合,只有给予了台下广大“衣食父母”足够的甜头,才能被他们追捧喜欢从而步步高升。
    余未莱很清醒,唐霄也是,更何况他还是个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