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三世伞
作者:三四番   道友!那贼子她又写新书了最新章节     
    一处不算偏僻的小城。
    这里天暖得早些。
    当冬日的最后一场冷风吹过,寒冬后继无力,任由暖意在大地复苏,蚀出湿漉的冰洞,一脚踩上去吱呀作响,隐约显出春日气象。
    王大河将拧干的衣服挂好。
    现在这个时节,滴落的水珠凝不成冰了,晾在外边儿的衣服也不会被冻得干硬。
    但由于雪融冰销,湿气重些,衣服依然很难晾干。
    王大河将盆里的水泼在院子角落处,皂角拿进屋里,在衣服上抹了两把将手擦干。
    不在南离附近,他虽然只是个洗衣工、生活算不得容易,却称得上安稳。
    至少没被压价得那么要命。
    不仅如此,王大河给人洗衣服赚钱,除了维持家用外,还能偶尔有余钱添置点儿东西。
    他勤快、朴实,吃苦耐劳。
    唯独有一点儿小爱好——爱看书。
    若他爱看正经文章,则有人嘲笑他不知天高地厚,没那个命、偏生心比天高。
    如果他爱看杂书,又有人说他没个正行,净看那些没用的东西,装模作样、不知道自己是谁。
    左右都有人说。
    王大河多数时候就是摸摸头、傻憨一笑,也不和人争论。
    只是再去书坊,都得避着人、偷偷摸摸地买书,跟做贼似的。
    好在这里的墨痕书坊,掌柜性情平和,从不拜高踩低。
    见着王大河来了,她不起身相迎、也不冷眼讽笑。
    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等人挑好了书,算钱结账,从不会背后跟人说道唠闲。
    这样的态度,反而让王大河松了口气。
    因而,他最爱去墨痕书坊。
    前一阵子,那位姓任的掌柜难得开口说话,她说:
    “别拿那本,你看红尘仙吧。”
    当时,王大河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剑仙师尊」,有些局促,他应了声,从善如流地换成了红尘仙。
    这一看就喜欢上了。
    也因此,他更好奇那本「剑仙师尊」里写了什么,等到私下里好不容易置换来了,王大河才明白任掌柜为何开口提醒。
    那本剑仙师尊也很好。
    可它平白增长凡俗之人的不甘,总觉着书里叫周执的小子可以、自己也能行,于是不安于现在的生活,无故移了性情。
    王大河的娘小时候教过他识字,加上给人洗衣服时无聊,总在琢磨有的没的,他能领悟到这层。
    当时,王大河心里有点不好受。
    觉着被人看轻了,又有些羞愤,恨不得再也不去墨痕书坊。
    可最近几天,他四处送还衣物时,总能听见「三世伞」这个话本名字。
    而且还伴随着有道是这个笔名。
    王大河惦记了很久,往别的书坊里跑了几趟都没有,又或者有偷印的、却不愿卖给他这种人。
    擦干了手,他打开了藏钱的柜子。
    数了两三遍,一狠心,把那本该用来裁布的钱划到了面前。
    虽然他娘有些学问、教王大河认了很多字,可那些太难的东西,王大河就看不明白了。
    无语先生和有道是,这两人的学问水平、正好能让王大河看得有滋有味。
    他没趁着送还衣服的时候、顺道去墨痕书坊,而是挑了个所有活都做完的傍晚,无事一身轻,特意去了趟墨痕书坊。
    王大河也说不明白为什么。
    可能话本格外难得、格外奢侈,所以去买书的路上,也得认真。
    他是这么想的。
    来到墨痕书坊门口,王大河没来得及处理自己心里那点儿计较,就立刻推门进去了。
    生怕在门外站得久了,被人认出来。
    他没赶上书最受追捧的时候,现在该买的、早已买完了,店里的客人只有王大河自己。
    视线在货架上扫视而过,重楼宫*#春归、无情*#水中央……这种书名便有字不认识的,王大河一般不会买。
    他并不是能说会道的人,很多字是原先学的、是后来见多了猜到的。
    至于那些真不认识的,王大河不好意思去问,只能硬闷着。
    怎么没见到「三世伞」……
    就在这时,他听见任掌柜那里传来动静,悄摸回头看去,见到那边儿被摆了几本书,王大河眼睛一亮,看到了三世伞这几个字儿。
    “任掌柜,这个话本儿,要多少钱?”
    “七钱。”
    “啊?”
    这么贵……
    王大河有些泄气,这个价钱,实在超出他能力范围,看来这本红尘仙写得很好,自己又来晚了,所以价钱被抬得太高。
    “你可以在这里看完。”
    任掌柜没看他一眼,低头又翻过页书,不知在用毛笔圈点着什么。
    听到这句话,王大河有些不安,觉得自己像那蹭书的,该被赶走的那种,他甚至不好意思道谢,只是慢慢地蹭到柜台前,拿过那本书,赶紧往里面躲去看。
    王大河是这样的。
    他家境贫寒,好面子、没本事,做不到礼仪完备,做不到通识明理,他不敢落落大方地道谢,觉着手里的书、像是偷来的。
    因为看过了书,所以略知廉耻,所以没底气;所以极度自卑、极度自尊。
    翻开「三世伞」,王大河松了一口气——
    还是一样的简单易懂,没几个不认识的字,他觉着,无语先生和有道是这种写书的、就该被供起来。
    会写书的能没文化吗?
    故意用这样简单的写法儿,就是为了让更多人能看懂。
    话本开篇,写了一位老婆婆正在唱戏,那座庙格外简陋,却被打扫得很干净,如今到了拜庙的日子,那就得请出有本事的老前辈开腔。
    “鼓声响哩——天公莫把福运收,来年五谷满地金,狐仙庙前拜得勤,圣光显时照我心,祈神护佑……”
    王大河立刻被这带着些神秘的氛围吸引了,虽然活得不容易,但他也是个「城里人」,往年也有很多祭神的仪式,却从没听过这种山里的这种野神。
    狐仙是什么?
    怎么这套唱戏的剧情看下来,没感觉到太多的神圣,反而有种阴森森的感觉……
    拜神结束,那位老婆婆回到了家里,摘下了狐仙的木刻面具,不多时、没被敲响。
    是村长过来了。
    他略带忧心地问道:“今年还是没得到狐仙的回应没?
    “狐仙是不是遗弃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