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砚修充分发挥了自己自己嘴巴又毒又贱的优势,指着童公公和郭仙师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们一个太监一个招摇撞骗的道士,两个都不是娘养的东西!”
“下面就是几百万百姓的家园,你们怎么敢如此草菅人命?你们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
各种巴拉巴拉,直接怼脸骂,唾沫横飞,中间几乎不带停顿的,直接把人骂的自闭。
童公公和郭仙师脸上全都是他的口水,脸色此刻十分难看,想抽死李砚修的心都有了。
不过作为奸佞,平时大概是被李砚修骂习惯了,竟然没有大喊大叫的 而是十分淡定的拿帕子擦了口水。
郭仙师先开口了,但正要说话,顾陌一柄长枪横了过来,猝不及防就架在了他脖子上。
“跟个畜牲废什么话?打死就行了!”
郭仙师正要说话,李砚修这时候突然反水去推顾陌的长枪,“君子动口不动手,不能杀人……”
顾陌,“这种人不杀留着有什么用?”
于是又把梅花枪推了过去,李砚修又把推开,两个人就这样推来推去,完全没给郭仙师说话的机会。
童公公在一边想开口,不成想顾陌和李砚修推来推去的动作弧度陡然加大,于是顾陌手里的梅花枪很有技巧性的给了童公公一耳屎,把童公公的脸打出了一个清晰的梅花印,充血肿了起来。
李砚修哎呀一声,十分诚恳的去道歉了。
“童公公,你说你也真是的,我们两个说话,你往中间挤什么啊,就算梅花枪再漂亮,你也用不着把脸往上贴啊……”
顾陌觉得李砚修推她的枪去打童公公,多多少少带点个人恩怨了。
毕竟李砚修这次被贬,就是得罪了童公公,被童公公搞了一出文字狱,把他以往写过的诗文拿出来大做文章,说他是存了想造反的心思。
而这会儿,童公公反应过来自己被打了,气得浑身直哆嗦,兰花指指着李砚修,“来人!来人,给我拿下!”
李砚修立刻往顾陌身后缩,郭仙师甩了甩拂尘,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故意劝童公公冷静但却明显带着激怒童公公的意思。
这下,童公公更是气的要亲自上手撕了李砚修,郭仙师假模假样上前拦着,“大家同朝为官,理应同舟共济……结果下一刻,李砚修推着梅花枪,给他脸上来了一下。
他的脸也瞬间红肿充血,火辣辣的。
这下他不说什么同舟共济了,恶狠狠的目光也落在李砚修身上,“你好大的胆子!好大的胆子!”
自从靠着自己三脚猫的炼丹水平和民间魔术把戏得到皇帝的青睐,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后,郭仙师走到哪里都是被人恭维的对象,何曾被人当众打脸啊。
“以下犯上!以下犯上!来人啊!来人啊!把他们都给本仙师拿下!”
立刻就有人冲了上来。
顾陌提起梅花枪就把几个围上来的人挑开了。
而在顾陌挑童公公和郭仙师的手下时,李砚修在她背后煽动那些普通士兵。
士兵们其实也很气愤,他们好多都是本地人,那些即将被淹死的人中,也有他们的亲人。
可是童公公和郭仙师下了死命令,谁敢寻衅滋事动摇军心,就当众斩首。
现在有人来阻止了,他们又跟着动摇起来,纷纷附和李砚修。
群情激奋,场面顿时有些失控,童公公和郭仙师互看一眼,都有些慌了。
要是军队哗变,不仅摧毁黄河堤坝的行动会失败,他们俩可能都回不到京师了。
这会儿,童公公和郭仙师倒是忘记脸上的那一耳屎了,而是安抚将士们。
“将士们少听他妖言惑众!真国来势汹汹,屠我宇国百姓,若是不摧毁堤坝将他们淹死在怀仁府外,整个宇国都要深陷水火,能用几城百姓的性命换的宇国国祚永延,这是他们的福气,宇国百姓会永远记得他们的!”
李砚修没忍住,都忘记读书人的体面了,跟个泼妇似的,直接呸了童公公满脸的口水。
“为什么宇国打不赢真国,是百姓不肯服兵役导致兵源短缺?是将士们贪生怕死临阵脱逃?不是,是你们不会用兵不会用人却没有自知之明,偏要来前线指挥,用尽手段将真正能打仗的人都害死,导致宇国无将可用,是你们贪得无厌官官相护,军饷粮饷能贪就贪,不管士兵和百姓的死活!是你们导致了宇国几十万大军却打不过真军几万杂军的耻辱!为什么不是你们为此负责为此牺牲而要百姓葬身涛涛洪水?百姓欠你们了?”
李家是书香门第,李砚修的父亲是当世大儒,哥哥也是朝中重臣,他从小衣食无忧,不知民间疾苦,即便是以往被贬到偏远地区的时候,也还是当官,阶级地位就比普通百姓高,他依然无法和百姓真正的融为一体。
直到这次,上任途中一波三折,在路上又被抢又被打,随从也不知道哪去了,他孤身一人最后混在难民堆里,跟难民为伍,见到了无数人间惨剧。
可那时候,他也只是觉得难民可怜,以拯救苍生为己任的心愿仍旧只是一句略显苍白的宣言,他骨子里就和童公公他们一样,想要做英雄,可关键时刻他们想的不是如何拯救百姓,而是牺牲百姓成全自己的名声。
是顾陌点醒了他,他开始站在百姓的角度想问题,开始审视自己真正想要走的路,到底是怎样的。
越是如此,他就越觉得以前的自己,不仅狭隘而无知,并且是恶毒而不自知……
此刻看到童公公和郭仙师的行为,也是满心满眼的愤怒。
他指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郭仙师,“你不是能掐会算会仙法吗?你怎么不知道真军会攻打宇国?怎么不知道真军的战略部署?你怎么你用仙法让真军屁滚尿流?”
郭仙师摸摸胡子,“天机不可泄露,本仙师身为半仙之体,岂可随意插手凡尘之事,破坏凡间因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