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简or福克斯!(求全订)
作者:闭口禅   诸天之百味人生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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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电梯,华十二不敢停留,拿出g17手枪,快步朝走廊尽头的杂物间跑去。

    忽然前方传来脚步声,紧接着安全通道里冲出两个黑西装,手里都拿着手枪,华十二抬手就射,‘啾啾’两声细微的破空声后,两个黑西装额头中弹直接倒地。

    “法克,他在二十层,快来人,他就在这,汤米和乔尹已经死了,快来人!”

    安全通道里有人在大声呐喊,显然两个黑西装还有同伴,正在通过对讲机之类的通讯器呼叫队友。

    华十二脚下不停,手上已经从腰间摸出一颗没有调整过引信时间的手雷,咬开拉环,等了一秒钟,然后直接朝安全通道敞开的大门上扔了过去,那大门斜斜的敞开,手雷撞在门上之后,正好反弹进安全通道之中。

    三秒的引信时间刚刚好。

    轰!

    火焰从安全通道里喷涌而出,热浪袭人。

    华十二待爆炸过去,几个箭步疾蹿,就跨过了三十多米的距离,成功到了杂物间门前。

    进入杂物间,翻出速降绳索,将一头绑在自己腰上,另一头挂在墙壁上提前装好的安全栓上,然后迅速从窗户跳了下去,飞快速降到第五层。

    华十二心里这个骂啊,刚穿越过来就各种极限运动,要不是接连玩高空操作,还真不知道自己有恐高的毛病。

    从后腰拔出匕首,割断了速降的绳索,整个人跌落在大厦后身小巷里的垃圾箱中。

    那布满海绵的垃圾箱瞬间让他深陷其中。

    足有半分钟,华十二才从海绵里呲牙咧嘴的爬了出来。

    不是海绵不够减震,是史密斯布置完这些海绵之后,也不知道哪个二逼,往垃圾箱里扔了个酒瓶子,要不是华哥还练过,这一下就整成腰间盘突出了。

    忍着后腰的疼痛,迈开大步迅速离开,跑到隔壁的公共停车场,上了那辆偷来的皮卡车,启动之后迅速离开了这里。

    辗转了几个街区,华十二将这辆皮卡扔到了一个无人看管的垃圾场里,换了一身行头,将换下来的衣服扔在皮卡里,倒上准备好的汽油点燃。

    等皮卡烧成了火球,他这才提着大提琴箱子,重新上了一辆提前停在这里的82年老款福特汽车,朝自己的出租屋驶去。

    华十二租住的地方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区,是一栋上世纪四十年代建造的老式公寓楼,他租住在顶层,房东是个七十多岁的白人老妇,而他的房间就在最里面那一间,因为那一间最便宜。

    没有电梯,只能步行上楼,华十二想要从身上摸出一根烟来抽,以便缓解腰部的疼痛,结果发现只有一个打火机,浑身上下连一根烟也没有。

    上到顶层,就见一个留着齐耳短发,只有十几岁的白人小女孩,正坐在楼顶的木制扶手前,两脚穿过扶手之间的栏杆,搭在外面不断的摇晃。

    她手里拿着一根香烟,看到华十二上楼,不冷不热的摆摆手,招呼道:

    “嗨,来昂先生......”

    来昂是史密斯先生的最新身份,这小女孩华十二没想起来是谁,但印象里应该是邻居家的孩子,他走上楼梯,一把将女孩手里的香烟抢了过来,咬在嘴里,含湖的道:

    “小孩子不许抽烟!”

    说完抽着烟穿过整个走廊,走到最里面的房间打开房门,不管背后传来小女孩的抗议声,彭的一下把门关上,将手里的东西一扔,整个人呈大字往床上一趟,一边抽烟,一边开始接收消化约翰·史密斯的记忆。

    在约翰·史密斯的记忆里,他和老婆简·史密斯,在那次夫妻大战之后重归于好。

    但是暴露了本性的简·史密斯,彻底放开,不在掩饰其女强人的本性,无论工作还是家庭生活,什么都争强好胜,就是两人斗地主时,这女的都非要当骑手。

    约翰·史密斯试图抗争过,但都被镇压,当然这中间必然有谦让的成分在里面,有几次他尝试没有让步,结果事情闹得不可开交,两人差点再次开战。

    最后约翰·史密斯选择躺平了,爱咋咋地吧,你愿意当骑手就当骑手,别整折了就行。

    他甚至从一线杀手退居幕后成了简·史密斯的辅助,生活上也成为了家庭妇男,便是以前从来不会的厨艺都学会了,甚至能自己在家烤披萨。

    可或许是命运的捉弄,即便约翰·史密斯做到这种地步,他们的婚姻也没有一直平静下去。

    忽然有一天,简在执行任务之后,和约翰·史密斯深谈了一次,她说两人之前都做错了,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她要停止接杀手任务,然后去赎自己的罪。

    当时约翰就一阵懵逼,摸了摸老婆的额头,问她是不是生病了。

    结果简忽然大发雷霆,说约翰根本就不懂她,当晚就开车离开了家里。

    约翰原本以为简只是有什么事情想不开,每天打电话过去想要安慰老婆,一开始对方只是挂断,后来竟然改了手机号码。

    直到此时约翰才意识到,可能事情有些大条了,简肯定是受了什么重大的刺激。

    正当他想要寻找真相的时候,简再一次出现在家里,出现在他面前,还没等约翰高兴,就听他老婆对他说道:

    “约翰,我给你一天时间离开这里,永远也别让我见到,否则我会忍不住杀了你!”

    约翰·史密斯刚要问什么的时候,简直接就对着他开了一枪,这一枪从他耳边擦过,擦掉了他耳垂上的一块皮肤,同时也震得他耳膜生疼。

    杀手的本能让他捂着耳朵闪躲到沙发后面,可是再出来的时候,简已经不见了踪影。

    约翰当然不肯就此离开,他被打了一枪心里也生出火气,心说怕你怎么着,大不了就在闹上一场,who怕who啊!

    当即将家里的武器库全都搬了出来,打算和老婆拼了。

    第二天简如约而至,就用两把手枪,把约翰彻底镇压,打的他一点脾气没有,子弹从匪夷所思的角度射来,只用了三枪就让约翰身受重伤。

    若不是约翰引爆了天然气,趁机驾车跑路,那一次就真的死在自己老婆手里了。

    等约翰养好伤,打电话过去想跟老婆离婚,彻底分道扬镳的时候,简冷冷的告诉他,只能丧偶,不可能离婚,而且罪人一定要死。

    接着约翰的藏身地点就被找到,幸好他感觉不对,提前逃走,否则他真没有把握在简诡异的枪法下再次逃生。

    接下来约翰就生活在被简追杀的日子里,他不敢使用信用卡,社保卡,不敢有交通肇事记录,这才躲过了对方的追杀,消失在对方的视野之内。

    他装作偷渡客,找到了一个黑中介,弄了个新的身份,正好那黑中介是某黑帮的杀手中介,约翰就挂靠在对方旗下,做一些酬劳不高,但危险不小的暗杀任务。

    消化完约翰·史密斯的记忆,华十二勐然从床上坐起,扔掉已经烫手的烟头,心里接连卧槽,那记忆中的画面,会拐弯的子弹,他终于知道简加入的是什么组织了。

    怪不得简会像是被人洗脑了一番,那分明就是兄弟会啊,而连系简的长相,岂不就是兄弟会里的火狐福克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