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灵修心中不自在
作者:南国常青   农门团宠,家有萌宝小福星最新章节     
    薛明义深深的一吻,让凌云很受触动,失忆的她似乎有很多疑问比现在的亲吻还要重要。
    “我们到底是情侣还是夫妻?你是为了保护我才受伤的吧?否则你也不会趴在我身上,对吗?”
    凌云一连串的问题把薛明义问的从刚才的温情中抽离出来,他缓缓抬起双手怜惜地抚摸着凌云的肩膀,平静地继续道,
    “你还记得你是如何来到这个别苑里的吗?”
    凌云微微皱眉,认真思考了下,摇摇头,“我醒来你趴在我的身上,是你刚才叫我的名字,我才知道我叫凌云。”
    原来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薛明义心中五味杂陈,不知是悲是喜,“我们休整一下,然后离开这个地方,回到家我们就大婚”,说完,又心疼的将凌云一把拥入怀里。
    凌云此刻脑中空荡荡的,只听得进眼前这个男人的话。
    “你的名字……”
    “我家薛明义。”
    凌云点点头,望着眼前这个男人,隐约总感觉在脑子里有那么一个身影,熟悉又陌生,她不确定是不是这个男人。
    但他温柔体贴,脑海里那个人应该就是他吧。
    凌云将头贴在薛明义的胸前,心里默默告诉自己。
    凌云也很享受这样温存的时刻,片刻,她又想起些事情抬头向着薛明义道,“我刚出门去街上成衣店选衣服,有个人说我是聚福阁的人,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聚福阁是什么?”
    薛明义听闻凌云这个问题有种不好的预感,是知世界太小,还是聚福阁的名声太大,怎么到哪里人们都知道聚福阁的名号呢?
    看来离开这里还是动作要快。
    “我们这就动身。”
    凌云却开始反对,拉住薛明义的手便不愿了,“还不行,你胳膊上的伤还没完全好,如果复发了会溃烂的,你中的可是剧毒。”
    奇怪,她把什么都忘了,却还知道他中的是剧毒,薛明义心里纠结,万一有一天她的意识恢复了,会不会想起她就是大富的妻子,到那时,他该如何面对她?
    她会原谅他的欺骗吗?
    “无碍,男子汉大丈夫,这点伤算什么?何况是久经沙场汉子,这都不叫伤。”
    说着,薛明义便站了起来,“我们走吧,离开这里。”
    “好吧。”
    凌云拗不过他,只好背起包袱跟在后面。
    开门的时候门口,只见门口卧着一只鹿梅花,坐在那里眯着眼睛在反刍。
    凌云看到它很是喜欢,有种莫名的喜爱,她直接蹲下抚摸起了小鹿的头,“这怎么这么好看?你是从哪里来的?”
    小鹿见到她就像是见到亲人一样竟站起身来,将头埋在凌云的怀里蹭来蹭去。
    凌云感叹这只小鹿太通人性了,朝着薛明义一顿夸耀,“你看它,多亲人儿呀,也不知是谁家的鹿。”
    “我们还是快走吧,要不然天黑上路不好找客栈了。”
    薛明义无心关心这只鹿,更没有把这只鹿的举动放在心上,只是催促着凌云道。
    凌云感觉有些扫兴,转身绕过小鹿就要离开,小鹿有些莫名,转头看向她,似乎也在思虑着她为什么不认识它了?
    凌云有些恋恋不舍,转头向它挥手以示再见。
    小鹿是好不容易才找到她的,怎么会这么轻易让她离开?
    它几步跑到凌云面前拦住她的去路,开始用头往它来时的路上顶她。
    凌云不解,只抬头看向薛明义,“你看它多可怜,我们还是带上它吧。”
    薛明义看出了凌云的不舍,只好又去街上买了绳套给小鹿带上,牵上它才得以踏实上路。
    小鹿不知道凌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它只想一心将凌云带回去,既然带不回去那索性就跟在她身边一起,无论去哪里。
    薛明义雇了辆马车,一路上两个人在车里说说笑笑,薛明义已经忘记了身上的伤。
    只有小鹿边走边不舍地回头看,它脚下的路越走离南琼越远了。
    马车的速度还是慢了些,两个人还没有赶上有客栈的地方,只好在一座山脚下的山洞里点起了篝火。
    小鹿走的累了,吃了鲜草便蜷缩在一旁睡着了。
    夜幕降临,天空中的星辰也开始闪耀起来,尤其黑暗里的那颗代表南琼的紫微星竟然死灰复燃的又开始闪耀起来。
    这让在拓沃皇宫做客的南琼国师灵修心中一惊。
    夜观天象的他,目光凶戾,难道凌云还没有将他杀掉?
    绝不会,凌云是他豢养的所有杀手中最让她放心的一个,在她背叛他之前,她可是从来没有失手过。
    灵修对自己的能力从来没有怀疑过,对凌云也是一样。
    “就算你现在还活着,也没有几天可活了。”
    灵修冲着天上那颗微亮的紫微星嘲笑道。
    薛明义带着凌云回到拓沃国薛王爷府邸,来不及休息便发出了他要大婚的消息。
    整个拓沃国都轰动了。
    这个纨绔王爷终于把自己‘许配’出去了,也不知是哪家姑娘这么倒霉会选择和这样一个纨绔王爷在一起过日子。
    不了解他的人都在私下讨论着。
    薛明义早就知道自己之前上到朝堂下到百姓群里的名声不怎么好。
    最了解他的还得是他自己,这番,他得了自己最喜爱的女子,他定会是个好男人,好王爷。
    他对自己有信心。
    就连皇宫里和替皇帝看天相的灵修也得到了薛明义大婚的消息,他本对这个纨绔的事没有任何兴趣的,可碍于雷召皇帝的面子,他最终还是决定去露个面捧个场。
    薛明义和凌云大婚的那天几乎拓沃城里的所有百姓都从家里出来似的一窝蜂,全都挤上了街。
    摩肩接踵的,人们都想看看到底这个纨绔王爷是被一个什么样的女子给降住了。
    既然来了,灵修多少也是有这个想法的,眼睛只向那顶那红轿子里瞥去,可惜人太多了,站的又远,再加上凌云蒙着红盖头,看的不是很清楚。
    ,雷召皇帝宠这个弟弟宠的很,即便薛明义改了姓氏,又和他大吵大闹过,可他大婚之日他这个一国之君又是当大哥的,必须要来。
    “国师,外面烈日炎炎,还是进殿请上座。”
    灵修本想借机离开的,雷召皇帝都这么说了,他做为国师也不好提离开的事情,也更不好推脱,便也随了习俗。
    “人家大红喜字,又是红喜事,你们看上座的那个老头子头发胡子全是白的,长相还那么凶,这多不吉利呀。”
    “他总不能围着红围巾出场吧。”
    台下的百姓们这么议论纷纷着,年纪虽大的灵修却耳聪目明,听闻这里的百姓竟然这么议论自己,皱了皱眉头,心中很是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