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三个误入狼窝的傻兔子
作者:七悠悠   懒锦鲤被迫996最新章节     
    一天一夜的时间里,三人也没人能走出这深山老林来。
    不仅如此,许是运气太背,他们愣是一点吃食没能找到。
    若不是有杨思佳好心递给他们的那几个大苹果垫吧着,这会儿人早晕了。
    又累又饿又绝望的时候,好巧不巧的让他们遇到了柳传志。
    柳传志姓柳,自然是柳寨的人,更是负责村外一应事宜之人。
    本着宁错过不放过的想法,柳传志好一通忽悠就让三人乖乖跟着他进村了。
    也不是他们警惕性不强,实在是柳传志和柳寨平日的书信联系太紧密了,懒懒几人的信息昨天夜里就被事无巨细的传递给他了。
    当然啦,他知道的一切信息都是百里玄故意泄露出去的。
    几人的真实身份,却是没人知道的。
    左不过,在柳寨村民们眼里,百里玄一行人是那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扮做乞丐出来体验生活疾苦的。
    原本柳村长说的话柳传志还半信半疑的,毕竟谁家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出门装乞丐的?
    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最不济不过是公子纨绔小姐虚荣,哪有自降身份装乞丐的?
    无论何时何地,乞丐,就是社会的最底层!
    这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是残疾的还是好手好脚的,能摒弃自尊去做乞讨之事的,被人嫌弃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
    可看着眼前明显是富家公子硬生生装出来的乞丐模样,柳传志即便是再不相信,这一刻也只能相信了。
    无他!
    谁家乞丐时不时的嘴里冒出来个之乎者也的?
    能说出这般文绉绉的话来的,能是真乞丐?
    灾荒年刚过不久,即便是家境稍稍好些的人家,有余钱送家中小子进书院?
    认出几人身份的那一刻,他更是起了别的心思。
    借着攀谈的工夫,他毫不犹豫的把柳村长在信里给他说的懒懒几人的特征一说,三个傻小子果然上当。
    问都不细问,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走了。
    眼瞅着三个不明真相的傻小子跟着柳传志就走,隐在暗处的乔安三人颇为无语的对视一眼。
    交换了个大家都懂的眼神后,只能慕伯现身稳住当下形势。
    三个人中,只有他合适出面。
    乔安和方扬,既要坐镇后方,还要把控全局。
    更重要的是,逃课三人组只见过慕伯!
    慕伯现身,是最不容易露馅的。
    几息时间,慕伯走到了几人前面,安静的等着三人认出他来。
    好在不出所料,三人隔老远就把他给认了出来。
    被又多一个猎物冲昏头脑的柳传志,也顾不上验明慕伯身份的真伪,见着几个人的熟络劲儿,遂大喇喇的领着几人进村。
    九曲十八弯过后,到祠堂的时候,恰好赶上。
    “懒懒!”周百尺不管不顾的上前,抱着懒懒就哭了起来。
    那模样看起来,既滑稽又可怜。
    “懒懒!周哥哥为了找你,差点就被那山里的大灰狼吃了。
    一天一夜,又饿又渴又害怕,若不是正好遇到村子里的好心人,带我们来找你,今晚那狼铁定朝我们下手。
    再晚几个时辰,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们了……呜呜呜……”
    周百尺不知懒懒几人的经历,找不到人的恐惧,加上深山老林的各种野兽,见到懒懒的这个反应,自然近乎本能的求助。
    求助时,更是不自觉的哭诉着。
    一天一夜的害怕与担心,这一刻,急切的需要疏导。
    百里玄和懒懒看着抽抽噎噎的逃课三人组,心下了然。
    看到三人的第一眼,两人不约而同的皱起眉头。
    他们已经能猜测出三人的遭遇了。
    装成乞丐模样?
    周百尺的哭诉?
    三人和柳传志的亲热劲儿?
    一切都在昭示着一个可能——
    三个误入狼窝的傻兔子!
    是孽缘吧?
    这样的场合遇到了,是福还是祸?
    一时半会儿,还真的不好说。
    不是助力,就是累赘,二者总不会两全。
    照着目前的形势,和三人对柳传志的亲热劲头,怕是累赘的可能性更大点。
    这样的深山老林里都能让逃课三人组找到,不得不怀疑他们在某一方面是有些才能在身上的。
    可看着三人一身明显不符合乞丐气质的打扮,又实在是嫌弃不起来。
    说破天也不过是一顿饭的交情在,有这份心,就够了。
    怕是担心他们师徒六人,这才不惧艰难险阻的循着踪迹进了这深山老林。
    机缘巧合,亦或者是误打误撞,进了同一个贼窝。
    思及此,懒懒看向周百尺的目光里渐渐的多了几分暖意。
    在懒懒的劝慰下,周百尺的情绪总算是安稳了下来,一大一小,更是旁若无人的聊起天来。
    不知道懒懒是有意还是无意,话里话外都透露出一个意思——家中日子不错。
    装乞丐不过是为了体验生活罢了。
    落在柳寨众人眼里,只以为小丫头是他乡遇故知,激动之下的脱口而出。
    小丫头是无意识暴露身份的。
    一时间,他们的抉择又摇摆不定起来。
    这样的摇摆不定,在此之前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
    毕竟,食同类,是祖辈流传下来的习俗。
    更有甚者,族中曾经有位长辈,因钟爱食同类,差点长生不老。
    为何说是差点?
    皆因为他在他百岁生日的当天,被自己喜爱食用的汤圆噎着,窒息而死。
    死后依着族中规矩,需守灵三年。
    三年后,确认尸体的腐烂情况,再行安葬事宜。
    按照常理,根本用不到三年,人类的尸体必然腐烂棺中
    这是族中一直沿用的一个习俗。
    据传,曾有先祖,停灵三年,落葬前尸骨不腐,与生前别无二致。
    从那以后,族中对停灵一事,推崇备至。
    久而久之,还有传言流出。
    尸体不腐,可保族中百年昌盛。
    因那位老祖生前最是推崇食同类,村民们好似约定俗成般,把一切都归结在老祖喜食人肉上。
    自那以后,村里人对食同类,渐渐的由敬谢不敏变成了大力推崇。
    以前,可能是逢年过节宰杀个落单的同类助助兴。
    现在,他们会主动出击。
    坑、蒙、拐、骗、偷!
    方法用尽!